各镇街人社分局:
现将《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2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镇街充分把握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资助标准和资助流程,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助参保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受资助人参保资格的核实等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5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