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搜索: 人才引进 社会保险 创业 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以案释法
民法典之合同篇—合同解除权有效期一年
发布日期:2022-05-16  信息来源:中山市普法办 中山市司法局 
分享:


  李姨想开一家乳鸽店,就和石岐鸽神餐饮公司签订加盟协议,交了20万的第一批加盟费,而且还约定必须在石岐区的中心地带租店开铺,每个月要向鸽神公司购买最低10万块的食物材料,如果李姨三个月不能购买超过10万块的食物材料,就必须向鸽神公司赔偿100万。

  本来,石岐乳鸽的美味传遍四方,李姨很快就能赚回来加盟费,也可以保证每个月的最低食物材料购买要求,但是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李姨店铺都开不了,自然就买不了食材,也租不起店铺。李姨非常忧愁,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装鹌鹑,啥也不管,正好鸽神公司也市场缠身,一时间没空去追究李姨的违约责任。就这样过了9个月,疫情过去了,鸽神公司在清查公司账目的时候发现,李姨在签了合同后,已经有9个月没有向鸽神公司买过食材了,也没有按计划开加盟店,就计划向李姨发出公函,打算让李姨赔偿100万。这边公函还没有发出去,就没有想到,在公司的公司邮箱中发现,其实李姨早就发来了要求解除合同的律师函和不可抗力的公证书。原来,李姨的儿媳是一个律师,她有一天和老公去看望李姨,发现李姨打算装鹌鹑以后,就告诉李姨,根据《民法典》第563条,李姨可以通过发出解约函的方式,要求通过不可抗力条款解除合同,防止被鸽神公司索赔,而且根据《民法典》第564条,李姨装鹌鹑的时间不久,还不到一年,还来记得及发解约函,就立刻帮着李姨把解约函和不可抗力公证书做了出来,发给了鸽神公司。

  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本身是《合同法》的旧规定,它保护了签约的人在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面前有路可走,但过去的《合同法》把路修了起来,却没有说明什么期限内可以走这条路,于是这路就变得不好走。《民法典》通过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规定为一年,就是为了将原来的小路,扩宽拓实,让遇到了不可抗力事件的人,走起路来信心满满。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