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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合同编—买卖不破租赁
发布日期:2022-08-29  信息来源:中山市普法办 中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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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早在学校时便展现出过人的生意头脑,做起了一些校园小生意,再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在外兼职赚钱,所以当小刘毕业时已经攒下了不小的财富。小刘认为自己并不适合做一个安安分分的上班族,加上自己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财富,可以尝试自己创业,开一家网红奶茶店。

  开店的第一步就是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店面,这对于奶茶店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在小刘四处踩点过程中,看中了在市中心的一间商铺,感觉各方面都非常符合自己的心理要求。于是找到了店面老板老李,把店面租了下来。果不其然,因为地段特别好,奶茶店的生意一下子就火了。

  但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陌生人老赵,他自称是商铺新业主,原来的老板生意失败,就把这个商铺抵债过户给他了,限期72小时内让小刘搬走,否则就直接清场赶人。小刘听完吓了一跳,明明自己是和老李签的租赁合同,而且现在奶茶店的生意还那么好,怎么能说搬就搬?

  因为这件事,小刘一天一夜都睡不着,不知如何是好,便向自己的律师好友诉苦。律师朋友知道后哈哈大笑,让小刘放心,老赵是无权要求小刘撤离,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老李是在小刘租赁期间将店面卖给新房东老赵,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并不会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

  小刘得知后顿时安心了许多,马上根据此条规定找到老赵,要求老赵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老赵一下子就没有气势,也就同意了。

  有人说所有权就是可以做所有事的权利,也有人说我的地界我做主。《民法典》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就是为了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所有权人的权利,以免承租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能维护经济社会的交易稳定,让每一个“寄人篱下”的租客都能有起码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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