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搜索: 人才引进 社会保险 创业 培训补贴 技能鉴定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栏 > 仲裁公告 > 开庭公告
中劳人仲案字〔2025〕3645号-应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9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分享: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山市古镇镇任跑卡丁车中心:

  本会受理陈秀霞与你方关于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劳人仲案字〔2025〕3645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详情如下:

开庭时间

2025年7月14日(周一)16:00

开庭地点

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三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镇分局 仲裁庭

仲 裁 员

邓佩玲、麦松喜、袁泽勤

备注: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hrss.zs.gov.cn/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之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2. 本会决定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6月28日期间中止对本案的审理,该期间不计入本案审理期限内;

3. 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4. 请你方自本会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三号2号行政大楼一楼29号窗口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镇分局,联系电话:0760-22383379)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材料,逾期不来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