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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劳人仲案字〔2026〕8649号-应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8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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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中山市沐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王某与你方关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劳人仲案字〔2026〕8649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详情如下:

开庭时间

2026年11月2日(周一)上午10:45

开庭地点

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东区街道办事处一楼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仲裁庭

仲 裁 员

谭冰、范嘉敏、梁镇峡

备注: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hrss.zs.gov.cn/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之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2. 本会决定于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10月18日期间中止对本案的审理,该期间不计入本案审理期限内;

3. 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4. 请你方自本会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长江北路163号中山市东区街道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联系电话:0760-88234208)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相关材料,逾期不来领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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