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平芯光电有限公司存在拖欠13名员工2022年11月及之前的工资、拖欠11名员工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的工资、拖欠136名员工2023年2月的工资的违法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支付拒不支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5月9日对中山市平芯光电有限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决定,期限为3年,列入期间符合提前移出名单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移出。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中人社监列决字〔2023〕第2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