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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军明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31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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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军明在中山湾中新城F80联检大楼指廊装修项目工程-I标段劳务分包项目中,存在拖欠97名劳动者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劳动报酬1638932元的违法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11日对徐军明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决定,期限为3年,列入期间符合提前移出名单条件的可依法申请移出。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中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17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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