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经审核同意,拟给予毛玉霞等创业导师补助2000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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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