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经审核同意,拟给予中山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见习补贴金额合计11400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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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明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