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人社分局:
现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局法制与政策研究科反映。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我市人社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人社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市人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并贯彻到人力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持续提升人社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素养,持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市人社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质量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显著提升;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人社领域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我市人社系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局主要领导
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
成 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人社分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与政策研究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制与政策研究科的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法制与政策研究科科长担任,局属各单位和各人社分局普法联系人和志愿者为工作人员。
三、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首要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各层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全市人社系统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列入人社系统干部教育重要课程,切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依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活动,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四)深入学习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
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政策,宣传强化就业优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和政策;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养老、工伤、失业、居保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机制;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措,宣传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底)
市人社局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对全市人社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局各单位和各人社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普法方案和计划,并确定一名普法联系人及志愿者。市人社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小组成立,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正式启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2025年)
局各单位和各人社分局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市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内容,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全市人社系统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于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
局各单位和各人社分局对照本规划和各自普法工作计划进行自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书面汇报工作成果;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普法工作的终期检查、验收和总结。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纳入法治人社示范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健全各单位和各人社分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单位和各人社分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分工,贯彻落实就业创业、人力资源、人事人才、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等人社业务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融入规范和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强调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开展普法,落实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
(二)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2.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针对性普法。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前向全体社会公众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1.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建立健全新媒体普法的工作机制,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宣传矩阵。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和移动应用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2.创新普法产品和形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3.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四)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各人社分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实施。要定期收集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2.强化工作保障。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3.加强指导检查。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以及日常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普法经验。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进行约谈,要求进行整改;对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