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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山市职业指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7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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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宗旨,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专业化职业指导队伍,进一步统筹整合全市职业指导师资力量,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在公共就业服务中的重要促进作用,我局拟组建中山市职业指导师资库,现向社会征集中山市职业指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市内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指导人员;市总工会、残联、退役军人等部门下属的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创业基地及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等群团、社会组织中从事就业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的人员;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职业指导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征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承担职业指导服务任务,能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课程。

  (三)具有助理职业指导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身心健康,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拥有省级大型职业指导活动专题授课或交流发言、市级以上相关就业、培训等竞赛类获奖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工作内容

  (一)根据全省(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安排,配合深入社区、院校、“专精特新”等重点用工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面向用人单位、各类群体分期分批提供线上线下职业指导服务。

  (二)愿意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职业指导工作,积极参与我市职业指导、就业服务、政策制订等交流研讨、宣讲解读等的活动。

  四、征集要求

  (一)愿意加入中山市职业指导师专家库的申报人要如实填写《中山市职业指导师资入库申请表》,并附相应印证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交初审单位加具意见,并由初审单位统一交市人力资源办审批,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二)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后,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后进入专家库。

  联系人:詹芸,联系电话:88875275。

  电子档及证明材料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办公室。

  附件:中山市职业指导师资入库申请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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