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何惠玉等22位同志获得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农业农村局,88221302,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楼1703室人事科。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89817162,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41室。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名单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