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谭志东等569位同志获得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药学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药学会,89923095,中山市东区大鳌溪鳌长公路29号匠心东城里11号楼之212卡。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89817162,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41室。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医药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