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第一评审委员会、中山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第三评审委员会、中山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陈丽莲等4位同志获得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山市建筑业协会、中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中山市建筑业协会,88230839、88230199,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2、中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89919909,中山市石岐区莲塘路42号中山市南粤家政产业园主楼首层-三层。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89817162,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41室。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建筑工程、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