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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工资保证金返还业务的提醒告知书(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6-09-07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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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我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对2018年至2020年期间的工程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查工作,发现有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但仍未办理工资保证金申请返还业务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请相关施工单位对照《工资保证金清查项目(2018年至2020年)》(详见附件1),对本企业所承建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且满足工资保证金返还条件,但仍未办理申请返还的,可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向工程项目所在地镇街人社分局申请办理工资保证金返还业务。

  特此告知。

  

  附件:1.工资保证金清查项目(2018年-2020年)

      2.工资保证金返还业务办理指引

      3.镇街人社分局工资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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