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各领域专家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设中的参谋咨询和指导带动作用,切实优化人力资源创新管理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组建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现就组织开展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在院校从事人力资源专业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教职人员;
(二)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行业协会)从事人力资源研究、开发、服务的管理人员、实战专家;
(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专业岗位的管理人员;
(四)法律、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等专业领域的专业、高端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良好品德操守、职业道德;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人力资源服务业最新理论、行业动态,业内知名度较高;
3.身体健康,愿意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设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4.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专业条件
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取得副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3年以上,取得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1年以上;
2.获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5年以上;
3.在院校从事人力资源专业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
4.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行业协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实战工作10年以上;
5.在法律、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等专业领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且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征集时限
2024年11月20日前。
四、征集流程
(一)发布通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征集通知并在官网公示。
(二)自愿申请
自愿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建设承担专家工作且符合遴选基本、专业条件人员,请将《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市级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可编辑电子版、含本人签名扫描版PDF以及相应学历、资历、职称、证书扫描版PDF等相关资料,压缩打包并标注“单位+姓名”文件名发送至“zshra2015@163.com”邮箱。
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因公因差不能及时提交个人申请材料的,可委托所属单位作“单位推荐”,待因公因差结束后再行补充提交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受理材料、资格审查、初步遴选,汇总并形成拟入库专家名单。
(四)公示确认
拟入库专家名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拟同意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纳入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
(五)动态管理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补选征集,更新因工作调整、职称或职务变动等原因造成的在库专家基本信息。专家在库期间,出现不再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相关问题的直接出库。
五、具体要求
(一)本次专家征集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自愿申请或单位推荐。
(二)本次专家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专家征集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
附件:1.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入库个人申请表
2.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入库单位推荐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