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社分局:
为推动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2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共1400万元(详见附件1),资金将拨付至各镇街代管资金账户。
二、各镇街收到拨付资金后,要认真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及《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镇街在收到专账资金30日内,参考《中山市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附件2),填写《中山市镇(街道)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附件3),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年度整体工作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专账资金实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相关人员在专账资金审批、使用、管理、监督、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4年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分配表
2.中山市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3.中山市镇(街道)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