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技能典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142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市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数量和范围
(一)2025年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约80名“南粤技术能手”获得者,中山市推荐候选人名额为4名。
(二)我市推荐候选人须是近5年在我市的省(市、县)属国有企业,私营、民营企业(含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职业院校以及社会团体技能岗位上持续从事基层一线生产服务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院校教师须为一线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以推荐。重点推荐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领域涌现的优秀技能人才,瞄准我市十大现代产业集群、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传统技艺技能等领域,长期扎根一线技能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三)已获得过“南粤技术能手奖”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重复推荐。
(四)原则上同一用人单位最多推荐1名“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
二、评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原则上在法定就业年龄内,鼓励推荐中青年;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从业经历、现工作岗位相关联,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并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工作团队解决疑难杂症,并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的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及其指导专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或在推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四)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申报,镇街人社分局考察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公示、批准表彰。具体程序:
(一)组织推荐与公示。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由所在单位考察审核后,向所属镇街人社分局申报。各人社分局进行考察审核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各人社分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相关材料及推荐函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组织开展专家评议,并经集体研究后将推荐候选人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初审和市级公示。省第五届南粤技能手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市推荐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后,反馈各推荐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通过省第五届南粤技能手奖评审委员会初审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和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在组织考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集体研究提出正式推荐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审和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统一征求省公安厅意见,必要时会同省、市推荐单位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提出拟表彰名单并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确定表彰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评选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命名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一)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按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所在单位可对本单位获奖人员进行再奖励,奖励方式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奖励资金的会计处理按现行财务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南粤技术能手奖属于省政府表彰项目,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任副组长,人才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组织人事科、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等相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能力建设科。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充足的工作力量,明确具体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客观公正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查把关。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的候选人排出优先顺序,确保选出最具代表性优秀候选人。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推荐对象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镇街要积极发动辖区单位推荐优秀人选申报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利用各级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报道本地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的典型人物事迹,共同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关心支持技能人才成长。
(四)按要求报送材料。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各人社分局的推荐函(附件1)及《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附件3);
2.《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附件4);
3. 候选人事迹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要求控制在1000 字左右,着重突出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省、国家作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
4.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所有复印件统一用使用A4 纸复印,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印章。
请各人社分局于2025 年7月8日前将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并将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志阳、卢景志
联系电话:88318992、88221132
电子邮箱:zsrszjk@163.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1316室
附件:1.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推荐函(模版)
2.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推荐表
3.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候选人简明情况汇总表
4.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
5.各人社分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