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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在医保应用场景准入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0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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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银行:

  为规范我市社会保障卡医保应用场景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社保卡合作银行在医保应用场景的准入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保卡合作银行实行申请审核机制。在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山市社保卡合作银行资格准入机制》(详见附件1)组织的初步资格审查后,须符合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应用场景准入要求,方可正式开展社保卡发行工作。医保应用场景为社保卡最重要的应用场景之一,未通过该场景准入评估的银行,其发行的社保卡因无法在医保定点机构进行医保结算中使用,会直接影响持卡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申请银行应严格按照医保应用场景准入标准完善服务能力,确保满足医保应用场景各项功能需求。

  二、具体规定

  (一)建立准入审核机制

  社保卡合作银行准入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基础资格审查;第二阶段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医保应用场景专项评估。

  银行完成第一阶段基础资格审查后,应向市医疗保障局提交医保应用场景准入评估申请。市医疗保障局对银行的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安全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同时结合医保业务合作需求细化评估维度,评估通过后出具准入意见。

  (二)明确医保应用场景准入标准

  医保应用场景准入标准包括基础资质要求、业务服务要求、信息系统与数据管理要求三个方面,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中山市社保卡合作银行医保应用场景准入要求》。

  各申请银行应对照准入标准逐项落实,确保满足医保应用场景功能需求。

  (三)明确正式发卡条件

  银行正式开展社保卡发卡工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基础资格审查;

  2.已通过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应用场景准入评估;

  3.已完成医保业务系统对接测试并具备正式运行条件;

  4.已建立完善的医保业务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银行,不得开展社保卡发卡业务。已开展发卡的银行如不符合医保应用场景要求,市医疗保障局有权暂停其社保卡在医保应用场景的使用功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服务指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要加强对各申请银行的服务指导,各申请银行要高度重视医保应用场景准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主动对接落实。各申请银行要主动与市医疗保障局对接,及时提交评估申请,配合完成系统测试和现场评估,加快医保应用场景准入工作进度。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社保卡合作银行资格准入机制

  2.中山市社保卡合作银行医保应用场景准入要求


  联系人:

  市医疗保障局 吴先生 8810302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高先生 88872183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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