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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政府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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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人才政策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号)、《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21〕1号、中人社发〔2021〕22号)规定,现将我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政府津贴)”项目预算400万元(人民币:肆佰万元整)提前下达至相关镇街(分配方案见附件)。

  本次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0308-社会保障和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功能类科目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进行账务处理。请各镇街尽快按比例(市、镇街40%:60%,功能类镇街100%)落实配套资金。根据公示名单,结合申请人毕业年度及申请时间先后次序发放落户津贴。市财政局协助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请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该项工作是对各镇街人才服务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镇街补贴发放情况进行通报。发放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反映。

  附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政府津贴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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