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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6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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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效开展,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2〕292号)文件精神,在满足各镇街2022年度已开展培训需支出资金数额后,剩余资金按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及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下达分配规则方案(试行)》计算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经审核,现下达2022年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名称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共2751万元(附件1),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功能类科目为2309909专用基金支出,市财政局协助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

  二、各镇街收到下达的补助资金后,请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拓宽职业技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使用效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9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 号)等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镇街在收到补助资金30 日内,参照《中山市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附件2),填写《中山市镇(街道)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附件3),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年度整体就业工作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2022年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2023年分配表

             2.中山市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3.中山市镇(街道)省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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