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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0-16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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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加快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我局拟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认定办法。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二、制定的依据

  根据《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9〕86号)、《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37号)和《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财政局印发〈中山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19〕5号)(中人社发〔2019〕223号)文件精神。

  三、本办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一)基本内容

  本办法共四章、十七条,明确了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申报、认定、管理、监督等工作流程,明确了市级产业园的考核评估申报条件、认定程序、运营管理等具体措施,强化了办法实施的保障机制及附则。

  (二)各部分内容的简要说明

  1.总则

  明确了总体思路、办法制定依据、人力资源产业园业态的准确定位、建设目标;国家级和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申报认定的依据;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具体要求和评估认定原则;还明确指出为了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壮大,鼓励人力资源产业园所在镇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镇区考核认定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认定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2.申报条件

  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本章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申报条件作出专门规定。本章从7个方面规定了申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要求,包括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选址,人力资源服务业在地方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建立产业园区总体建设规划和区域布局,产业园区业务聚集和产业链的完整性,产业园区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功能,产业园区大小和软硬件设施要求,产业园区的管理服务机构和制度建设,产业园区的入驻要求,产业园区营业收入和增长态势,人力资源公益活动,信息系统、互联网平台建设等。

  3.申报程序

  本章是关于市级人力服务产业园申报程序的规定。市级人力服务产业园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估、择优认定。本章共2条,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申报、考核、认定方式和所需的申报材料、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4.运营管理

  本章是关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园区所在地地方政府监督管理职责和工作举措的规定。本章共6条,主要规定了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职责、产业园建设有关要求及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补贴和政策支持。对评估权限、内容、处理等方面做了规定。特别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覆盖范围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强调。

  5.附则

  本办法明确了解释的权责单位和镇区级产业园考核评估认定办法参考依据及实施的时间和时效。

  四、其他说明

  本办法是《中山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的配套政策性文件,是结合中山市发展实际对政策的细化、补充和完善,对促进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正文:关于印发《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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