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社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及《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要求
培训项目应突出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导向,重点围绕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以及当地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等,优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项目制培训内容应对应《职业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参考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确定培训内容、课时等。此次培训项目遴选参照以下标准:
1.培训项目属于《中山市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2024版)中的制造业或数字化职业(工种)优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中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电商项目优先。
2.培训对象以脱贫人口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学员以及企业职工为主,充分考量就业前景。
3.培训结束后,可由我市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点发放技能等级证书或鉴定所发放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申报材料及方式
请各人社分局于2024年1月25日前填报《中山市第一批项目制培训项目申报表》(盖章原件及电子档)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残疾人、社区矫正对象、余刑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培训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填报项目申请表直接报送。
附件:中山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申报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